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办公室(校友会)
2、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周年校庆个性化邮票邮品订制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总额(元) |
1 | 个性化邮票邮品订制服务采购 | 一批 | 240000 |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校庆及校友走访等工作需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拟订制校庆专属个性化纪念邮品,通过邮票这一“国家名片”宣传学院形象、弘扬校园文化、展示校园风采。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集法倒卖邮票活动的公告》等明确规定:邮资凭证的印制与发行,其数量和面值是按需发行的,由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行,才能更好地与全国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邮票作为国家的“名片”,蕴含特殊的经济内涵。邮票最具特殊之处是它具有文化价值,邮票除了票面价值和字样外,还是一幅体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科学等精心设计的艺术作品。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邮票发行单位,邮票的设计、制作和发行只能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承接。本项目采购的个性化邮票邮品的设计、制作和发行由中国邮政独家承接,地方邮政公司发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作为中国邮政在福州的分支机构,全面负责福州地区的邮政业务,是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斗门水头路10号
六、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陈勋俊 | 福州邮政科学研究所 | 高级工程师 |
刘思得 | 福建师范大学 | 副教授 |
叶英贰 | 福建省地质印刷厂 | 高级工程师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包括:建议书、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采购管理部,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2:00。
八、联系方式
1、采购部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采购管理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8632
2、监督部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监察与审计中心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