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政府机关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闽政管综[2011]1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政管综[2012]11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4〕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竞价文件》。本《竞价文件》适用于竞价组织方、竞租人和承租方。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并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项目编号:SDXHFZ2021-010
二、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河西校区1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
三、竞价标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河西校区1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租赁期限 3 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8000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3年总计144000元。租金半年缴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50000元。
四、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内,1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面积共约12平方米,即每处摆放1台自动售货机,每处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中标人后期经营中超出部分按一平方以内一处计(按实结算),另行参照竞价结果收取租金,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至规定面积内),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详见本文件)。
五、租赁用途:仅限安置自动售货机使用,出售瓶装饮料、可预包装食品,不得出售烟、酒类产品,所有商品、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所有商品、食品不得提供实际剩余质保期低于商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的产品。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经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一)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二)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三)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所提供的自动售货机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所售的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设备及安装费、运营维护管理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自觉维护好场地的卫生。
(五)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六)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七)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八)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不得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十)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十一) 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十二)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及《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违约处罚条例》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如有修改或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则以新的相关制度为准。
八、报名方式、竞价时间及地址:
(一) 下载竞价文件,获取详细采购需求。
(二) 下载《投标报名表》,按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信箱2375835875@qq.com,邮件名称备注为:xxx公司—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河西校区1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项目—报名表)未提交投标报名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 响应文件密封后,于2021年7月2日(星期五)15点前,以派专人送达或快递方式,送至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财务部行政楼420办公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传真:0591-22868632
备注:具体响应文件的提交详见本竞价文件附件《响应文件的提交》。
九、竞价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有意参加竞租者须在 2021 年 7 月 1日 17:00 时(以到账为准),前将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汇达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指定账户。
Ø 开户名称:账户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Ø 帐号:405258361007
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提示:办理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售货机场地招租—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竞租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租申请无效。
(二)保证金处置约定:
1、中标人:
(1)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的一部分,并在承租期满后以转账的形式无息退还。(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以及无法签订合同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非中标人:
(1)非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约 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经审查竞租人不具备竞租资格而参与竞价的,其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三天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竞价保证金2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即4800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承租方缴纳。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下予以无息退还;在承租方存在违约情形时,承租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违约金予以扣除。
十一、交易佣金:确定为租赁标的承租方的竞租人,须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佣金,交易佣金按照租赁期 3 年内成交租金总额分档累进计算【100 万以下(含 100 万元)的费率 1.75%;10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的费率 1.2%;500-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费率 0.7%;1000-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费率 0.4%;5000 万元以上的费率 0.2%】。
十二、租赁过程有关税费的约定: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3 年,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租金半年缴一次,先缴后用。
十四、评审说明:
(一)竞价流程:
1、原承租方资格审查及行权时间。
(1)评审小组对原承租人进行格文件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
(2)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原承租方竞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期时间:
a) 期间,原承租方竞租人可行权一次。
b) 原承租方竞租人需到现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301开标室)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c) 若原承租方竞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方竞租人以本项目竞价标的150%承租(即同意按照挂牌价的150%承租);
d) 若原承租方竞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承租方资格审查不合格。
2、所有竞租人竞价时间。
(1)评审小组对所有竞租人进行资格文件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
(2)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开启密封的竞价报价文件。
(3)竞价形式为密封文件竞价(正向一次)。
(4)确定承租人方式:组织方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拆封,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若竞租人报价一致,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租人)确定最高报价者。(5)除原承租人,其他竞租人无需到现场,仅需根据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竞价结果通知。竞价人可以登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官网了解竞价结果。
4、成交确认。承租方须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缴纳履约保证金、交易佣金和租金,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在出租方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组织方的交易佣金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且组织方和出租方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
1) 竞租人参加竞价(正向一次)但不报有效价格时;
2) 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 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 竞租人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不实、过期无效等;
5) 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或承租方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佣金、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
6) 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成为承租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房屋租赁合同等)提出异议的;
7) 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文件审查。
1、出租方将在2021年7月2日(星期五)15点对竞租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价。
2、竞租人须提交的竞价资格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按指印,校验原件);
3、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所有竞租人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1) 竞价情况知晓书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 竞价保证金缴交凭证
4)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5) 交易佣金缴纳承诺书
6)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7) 原承租方须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并提供原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注:企业法人提交的竞价资格文件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的竞价资格文件应签字并按指印)
(4)组织方对竞租人提交竞价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经审核确认合格的竞租人,视为有资格参与竞价,经审核确认不合格的竞租人,其竞价报价视为无效。
十五、特别声明
(一)如遇特殊情况,组织方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网站(http://cuc.fjnu.edu.cn/)进行公告。
(二)因疫情期间,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不组织现场看样,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竞价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竞租人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己对报价标的租金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竞租人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若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撤销其报价,则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出租方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
(四)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及按照组织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即表明认可组织方公开招租本租赁标的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五)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竞租人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且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六、联系方法: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资产与财务部420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传真:0591-22868632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财务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