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转教学岗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要求
1.在学院工作年满四年(2015年8月31日之前入职)且年度考核须有两年以上良好(含两年)或一年以上优秀(含一年);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请所从事教学岗位的专业与本人本科或最后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一致(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同一学科);
3.在具有CN刊号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本科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学院职称评聘相关论文要求);
4.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5.经学院教学考评组考评能胜任相关课程教学;
6.本次从院内非教学岗位选拔的教师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承担相应的课程,在此之前,除完成现所在岗位的本职工作外,本人还需强化专业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7.岗位需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 所在单位 | 需求人数 | 岗位要求 |
物业管理专业教师 | 管理学系 | 1 | 管理相关专业,有行政管理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能承担物业管理学、物业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概论、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社区服务与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课程。 |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 | 管理学系 | 1 | 管理相关专业,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能承担宝石学基础、珠宝网络营销、珠宝业品牌管理、珠宝鉴赏、经济法、公司治理等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具有思政讲师及以上职称,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能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 |
二、工作要求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转岗申请表》(附件);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3.于2019年11月8日之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转岗申请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卢继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