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受校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协和学院荷苑宿舍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建设运营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预算价

1

协和学院荷苑宿舍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建设运营

1项

25万元

备注:项目预算价指投标人承接本项目拟投入建设经费(指工程造价,不含拟投入设备及软件)

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附后。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627日至201978(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02:00至17:00。

四、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报价文件购买方式:下载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投标报名表》,并按表格中的备注要求报名,否则视为无投标资格。

五、四楼420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0591-22868632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7189 :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州市闽侯上街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一楼第五会议室)。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人联系,“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为准。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资产与财务部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网站http://cuc.fjnu.edu.cn/)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现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提交时间与方式:现金密封于信封内,并于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及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签到时提交.

3、(1)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交入我院财务管理中心作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的一部分,并在五年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转账的形式无息退还。(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4、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以及无法签订合同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