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现以询价采购方式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对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采购内容及售后服务给予复函。
一、项目编号:SDXHFZ2019-01
二、项目名称:协和学院法律服务采购
三、报名方式、报价方式、报价时间及地址:
1、填写《投标报名表》发送至467327781@qq.com邮箱,获取询价文件,邮件发送后,请致电0591-22868632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黄老师。
2、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19年1 月8日(星期二)16:00点前,以派专人送达或快递方式,送至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财务部,逾期送达不予受理(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30000元,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投标文件组成:
1、提供报价单;(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部分中的“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但备查。)
3、文件收悉确认函原件。
4、提供指定经办律师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证明复印件、律师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但备查。)
5、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函,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2、报价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项负偏离者,视为无效投标。
七、服务时间:1年。
八、评标说明:
在全部满足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等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相关物资采购合同。所有响应的密封文件将在纪检监督下开封,并由询价采购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响应人无需派人员到场。评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人,未中标者请自行查看中标公告。
九、结算方式: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律师费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全部服务费的50%,第二期律师费于合同结束后20天内结清余款。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十、联系方法: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财务部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传真:0591-22868632
邮箱: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财务部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