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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师协实〔2022〕3号)
  •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师协实20223


    各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21222日院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221224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与日常安全教育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正常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我各类实验(实训)场所的教职工及学生

    第三条 第二条所述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培训,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获得准入资格。必须经常性地接受实验室安全日常教育。

    第二章 准入管理与日常安全教育

    第四条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须定期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实验室安全座谈会、讲座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

    第五条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各系老师根据自身课程,专业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第一课,对上课的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须将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管理经费列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经费预算,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校内外培训活动。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应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课程、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安全考试结果、安全承诺书、有关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图片视频等档案资料。

    第三章 准入培训与资格获得

    第八条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应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本单位情况,制定年度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培训计划,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有关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实验室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如实验项目种类、危险化学品种类、气体种类、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情况、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等;

    (四)实验室安全防护技能与安全保护措施等。

    第九条 新进教师、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学院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教育培训,与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十条 每年入学新生必须完成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于学院网络教育平台开设的“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在线学习和考核,并参加实验中心组织所属各系老师开设的“安全第一课”实验室安全培训,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向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人员核发学院统一制作的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资格证,建议将准入资格与门禁系统联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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