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 关于成立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 教研活动室管理暂行规定
  • 教研活动室管理暂行规定
  • 教研活动室管理暂行规定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拟开放计算机楼两间教研活动室,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活动室基本情况及管理安排

    (一)教研活动室基本情况

    活动室名称

    地点

    座位数

    辅助设备

    第一活动

    D5-305

    (10座)

    10

    投影+电脑

    第二活动

    D5-505

    (10座)

    10

    (二)管理安排

    1. 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教研活动室的调配使用和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物业公司负责活动室的开放关闭、卫生保洁管理工作;

    2.教研活动室以保证各系教研活动的安排为原则,由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二、教研活动室的使用申请

    1. 使用单位提前电话咨询0591-22867977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3.申请使用教研活动室须在实验中心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表,填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审批(申请表一份由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留档,另外一份由申请单位送至物业值班室登记

    三、教研活动室使用要求

    1.使用期间需要投影设备,请提前联系物业中心调试。场地布置要求须事先审批,禁止私自布场

    2.使用教研活动室不能搬动内的桌椅,不得在活动室内、外墙张贴海报及装饰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教研活动室仅限教研活动使用

    4.进出教研活动室需按规定进行签到

    四、本规定由学院网络信息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教研活动室使用申请表

    附件2教研活动室签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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