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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关于遴选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方案

时间:2025-08-22作者:汪涵

为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以下简称“协和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部”)之间的交流,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和更多元的学习体验,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5〕22 号),我系将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从2024级英语、日语专业普通本科在校生中择优遴选优秀学生赴本部交流学习(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学习期限1年(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本次遴选由系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制定遴选方案、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遴选办法择优推荐。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正式学籍的2024级英语、日语专业普通本科在校生。

2.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情况,已修读前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平均成绩绩点不低于2.5。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遴选办法

1.2025年8月30日前,有意参加的学生向我系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

2.2025年9月2日前,我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开展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按照2024-2025学年的平均成绩绩点进行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如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排名一样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学生综合测评分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最终根据排名顺序形成推荐名单。

3.2025年9月3日前,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教务部审批。

4.教务部复核我系推荐情况,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院研究审议。

5.本部教务处确认接收名单并统一安排学习。

关于交流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详见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5〕22 号)。

协和学院外语系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推荐到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专业情况.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