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以下简称“协和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部”)之间的交流,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和更多元的学习体验,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5〕22 号),我系将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从2024级英语、日语专业普通本科在校生中择优遴选优秀学生赴本部交流学习(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学习期限1年(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本次遴选由系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制定遴选方案、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遴选办法择优推荐。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正式学籍的2024级英语、日语专业普通本科在校生。
2.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情况,已修读前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平均成绩绩点不低于2.5。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遴选办法
1.2025年8月30日前,有意参加的学生向我系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
2.2025年9月2日前,我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开展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按照其2024-2025学年的平均成绩绩点进行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如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排名一样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学生的综合测评分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最终根据排名顺序形成推荐名单。
3.2025年9月3日前,将拟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教务部审批。
4.教务部复核我系推荐情况,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院研究审议。
5.本部教务处确认接收名单并统一安排学习。
关于交流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详见《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5〕22 号)。
协和学院外语系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