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点浏览次数:12 发布人:王海霞关于2018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计划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资产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认真细致,不重不漏;在资产损失认定时,要严谨认真,准确合理,保证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具体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鹏程
副组长:高培玲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英 叶泽钦 刘 芳 刘 嬛 池溢英 阮晓娟
孙智红 李佳凤 吴杏玲 张 甸 陈 夏 陈 辉
陈 慧 陈晓丹 林 晔 林东海 林君苓 林慧娟
郑 涛 唐芳平 黄 曦 黄志宁 黄晓川 蓝 东
廖 婧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二级单位自行清查。
时间:2018.5.16---2018.6.10
第二阶段:资产管理中心抽查。
时间:2018.6.10---2018.6.25
具体抽查时间事先与各单位沟通。
第三阶段: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三、清查要求:
(一)对全院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自查
固定资产自查范围:入账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以前的所有固定资产,要求账卡物一致(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清查中导出相关数据)。
(二)资产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
(三)各单位对2018年资产清查盘亏的资产进行最后核实,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资产管理中心(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清查中选择清查状态为盘亏,导出相关数据)。
四、注意事项:
(一)在资产清查期间不能进行资产管理员的变更。如确需变更的请新旧资产管理员在资产清查的同时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二)在自查中,发现固定资产贴的标签为旧标签或者未贴标签的应及时补贴标签(需要补贴的资产标签汇总到资产管理中心统一打印)。
(三)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现使用单位发生变化或者闲置需调拨回仓库的,请资产管理员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变动中进行更改,确保每件固定资产的安置地点准确无误。如需添加存放地点的请及时与资产管理中心联系。
(四)对2018年拟报废固定资产,严禁自行处理,应提请资产变动,将该资产的状态更改为“待报废”,存放地点变更为“学习资源中心508”,使用单位变更为“资产管理中心”,同时将待报废的物品上交学院仓库,待清查结束后,按学院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五)对于丢失或者不明去向的物品,需在系统登记为盘亏,并在盘亏表里注明情况。
(六)清查工作结束后,资产管理中心将形成一份资产清查情况反馈给各单位。
附件1:协和学院2018年资产清查流程图
附件2:固定资产有账无物登记表
附件3:固定资产有物无账登记表
资产与财务部
2018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