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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关于遴选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6-07-03作者:汪涵

为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以下简称“协和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部”)的交流,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和更多元的学习体验,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6〕20号),我系将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遴选优秀学生赴本部交流学习。现就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5级普通本科在校生(具体专业及推荐人数如下表)

专业名称

交流院系

拟推荐人数

英语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10

日语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10

二、学习年限

1年,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协和学院正式学籍的2025级英语、日语专业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政治表现优秀,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已修读前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四)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遴选规则与评分标准

(一)学业成绩(70%)

以学生2025-2026学年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基准换算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平均学分绩点×10+50。按学业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交流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候选人名单;若排序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列者均纳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成绩(30%)

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素养与学习潜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2026年7月8日17:00前,意向学生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考核:系内对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及学业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开展面试。面试初定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名单确定与报送: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推荐交流生名单并报送教务部,最终推荐结果以教务部公布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6〕20号)执行。

 

协和学院外语系

2026年7月3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