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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就业创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03-15作者:方晓洁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

就业创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年级

为切实做好外语系就业创业奖助学金,规范业创业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更好发挥就业创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生积极就业创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系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就业创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外语〔202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

2021315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就业创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外语系就业创业奖助学金,规范就业创业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更好发挥就业创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生积极就业创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该奖助学金由热心于我系事业发展的社会人士捐助,旨在奖励资助积极就业创业的学生,每学年为一个奖励资助

第二章  评定办法

第三条  评定类别和时间。就业创业奖助学金设:就业明星奖、就业明星班级奖考研明星奖和创业明星奖。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9,具体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统计时间为准

第四条  奖励对象。具有我系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和班集体

第五条  奖励等级、金额及名额。

就业创业奖助学金每学年奖励毕业班学生和班集体奖励总金额以当学年定总金额为准。评选结束,奖助金发放后若有剩余,积累到下一学年继续使用,若无剩余,则截止到该学年奖助学金用完为止。同一奖项不可重复发放

就业明星个人奖

150名就业的同学奖励200/人

如有同学入职捐助企业则奖励1000元/人

就业明星班级奖

班级就业率达到以下标准的奖励如下:(1)达到98%以上奖励10000元;(2)达到90%未达到98%的奖励8000元;(3)达到85%未达到90%的奖励5000元;(4)达到80%未达到85%的奖励3000元。

(三)创业明星奖

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除享受国家、省里、学校的优惠政策外,给予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

(四)考研明星奖

应届生考研,成功取硕士研究生并确认入学的,奖励1200元/人;进入复试的同学奖励600元/人;达到国家线的同学奖励300元/人。

第六条  评定条件

(一)就业明星个人奖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符合就业明星个人奖要求。

3.就业情况以智慧就业系统登记为准,排名顺序按照就业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4.入职厦门立莘集团或者优一教育集团的不重复奖励。

5.如发现有学生伪造就业情况将取消该生的奖励。

(二)就业明星班级奖

1.班集体正气高,同学积极追求进步,积极就业;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2.符合就业明星班级奖要求。

3.就业率以智慧就业系统登记为准。

4.如发现有学生伪造就业情况将取消该班集体的奖励。

(三)创业明星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1.能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有效材料工商注册人需为我系2021届毕业生

2.符合创业明星奖要求。

3.如发现有学生伪造相关材料将取消该生的奖励。

)考研明星奖

符合考研明星奖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  申请程序和评审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在每年9月份,向所在年级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奖励申请表。

第八条  毕业班辅导员材料核对,系审核,将奖励名单向全系师生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系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批准,最终确定报资助方。

第四章  奖助学金发放和监督

第九条  就业创业奖励考研奖励统一汇入学生个人中国银行账户。集体奖励统由班级推荐3-5个人选,汇入其账号后班级进行统筹使用。

第十条  申请学生所填资料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就业、考研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终止其所有奖励申请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