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以下简称“协和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部”)的交流,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和更多元的学习体验,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6〕20号),我系将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遴选优秀学生赴本部交流学习。现就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5级普通本科在校生(具体专业及推荐人数如下表)
专业名称 | 交流院系 | 拟推荐人数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仓山校区) | 10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院(仓山校区) | 10 |
二、学习年限
1年,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专业 | 学业成绩 | 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 |
汉语言文学 | 1.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秀,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修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学术发展潜力,能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且无明显知识短板;拥有主动阅读学术著作、撰写读书报告或课程论文的意识和初步能力。 |
学前教育 | 1.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秀,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修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备高度的专业认同感、责任心和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
四、遴选规则与评分标准
(一)学业成绩(70%)
以学生2025-2026学年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基准换算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平均学分绩点×10+50。
(二)面试成绩(30%)
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素养与学习潜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2026年7月8日17:00前,意向学生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考核:系内对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及学业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开展面试。面试初定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名单确定与报送: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推荐交流生名单并报送教务部,最终推荐结果以教务部公布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推荐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协院教〔2026〕20号)执行。
协和学院文化产业系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