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年级: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文化产业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补充规定(修订)》已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文化产业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补充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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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文化产业系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