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现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87号)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推荐2017-2018学年访学人选,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申请人访学地点原则上应在福州。
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2份),并提交给接受高校(单位)和指导师签署意见与盖章。各单位将经接受高校(单位)和导师签字、盖章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2份)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于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二、总结2016-2017学年访学工作。请相关单位(信技系、外语系、文产系)汇总《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按名单顺序整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结业考核表》(附件4,一式一份),于11月29日(星期三)前交至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