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应从严审核把关。下半年,教育厅计划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单位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高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单位于5月25日前汇总将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2份)和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公章)交到科研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61141@qq.com。
请要申请结题的老师于5月10日前与科研工作部联系。
联系电话:22868696
2018.05.0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陈嘉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