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学委〔2024〕11号】关于召开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4-05-23

系、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总结第次学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系统谋划下阶段学生会的改革创新和作用发挥,拟于65召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

20246月5日(星期),会期半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的指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会要求,着力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三、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第次学代会以来的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筹备工作小组

成立由党委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院党委学生事务部、团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团委干事和院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构成的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在党委及省学联的领导下,统筹做好大会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大会主席团

大会主席团在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通过产生,其成员从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各代表团团长中产生。大会主席团成立后,筹备工作小组即向大会主席团移交工作。主席团的任务包括:按大会通过的议程组织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组织讨论大会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审议本届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并主持选举等。

五、大会代表

(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49人,约占我院学生总数的1.14%;

(二)所有代表资格须经代表所在班级团支部、所在系团委、党总支的审核,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详见附件1);

(三)第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参加所在系的代表提名,不占所在系代表名额(详见附件2)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xx系代表表决选票.docx

附件4.XXX系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模板.docx

附件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4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