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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8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点击量:10


协委组〔2026〕9号

  

关于开展2026-2028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实施新时代“堡垒工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2028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院党支部2026年9月-2028年5月开展的党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院级申报及立项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扩大活动覆盖面,认真指导党支部开展立项,原则上所有党支部均要开展立项,2027届毕业班党支部不作硬性要求。《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表》(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

(二)院党委评审认定

学院将评审产生重点项目5个,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一般项目15个,每个项目1000元(具体视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

2028年5月,学院将对院级项目开展结项审查,并评选出院级优秀成果若干项,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省级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精心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立项活动”抓好抓实。

(二)认真总结凝练。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注重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项活动”要与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避免直接用党日活动、团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三)增强活动效果。要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创新推动、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以开展支部“立项活动”为契机,引导党员接受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激发师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理直气壮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党的声音、树立党的形象,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表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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