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点击量:10
协委〔2025〕15号
关于开展干部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加强干部锻炼,促进干部快速健康成长,根据学院党委安排,拟于近期在院内开展干部跟岗锻炼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跟岗时间
时间1年,从2025年9月起。
二、岗位及人选条件
(一)岗位及数量:
办公室副主任(跟岗)、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跟岗)、教务部(评建办公室)副主任(跟岗)、科研工作部副主任(跟岗),各1名。
(二)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专任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好,作风扎实;一般在45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体要求:
办公室副主任(跟岗)应熟知新时代高等教育相关政策体系和发展趋势,了解高校评价改革和依法治理工作,拥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跟岗)应了解新时代高校教师教育工作政策法规,了解高校师资发展规律,了解人事管理业务;
教务部副主任(跟岗)应担任过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专业秘书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项目;
科研工作部副主任(跟岗)应担任过系教研室主任,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在学院认定的B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三、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按照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跟岗锻炼人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25年4月30日12:00前,交至学院行政楼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402办公室。联系人:曾佳琳,联系方式:22868637。
各系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选积极报名。同时做好相关推荐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
2.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后,会商相关单位采取一定的形式确定初步人选。
3.院党委研究确定人选。
四、管理及保障
(一)日常管理。跟岗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在跟岗期间,其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原有的工资、福利等不变,教学工作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教〔2021〕4号)第二章第四条关于系副主任的额定教学工作量规定“每学年额定教学工作量192课时”执行。接收单位负责做好跟岗干部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安排及相应管理,帮助跟岗干部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派出单位负责做好跟岗干部在本单位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的落实及相应管理,与接收单位定期进行沟通联系,主动了解跟岗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给予工作支持。学院办公室协助接收单位做好跟岗干部的办公场所和相应设备的安排。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听取跟岗干部的工作汇报,做好跟踪了解和考察工作。
(二)期满考核。跟岗干部期满后向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和党务工作部、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总结。接收单位对跟岗锻炼期间的履职状况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三)考核结果运用。跟岗锻炼经历列入干部履历,考核称职视为多岗位工作经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跟岗干部表现优秀、称职,学院在部门、系(院)副职干部选任、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并按50%执行发放同级别行政岗位的职员工作业绩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一年内不能提拔使用。跟岗干部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党纪、政纪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跟岗锻炼人选登记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