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点击量:149
党校协和分校〔2024〕4号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24〕4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11月
三、培训对象
经学院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三)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宗教工作相关知识,党和国家新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等。
五、培训形式
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12个学时。
主要包括:(1)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纲领和目标、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并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课程。具体授课要求参照教育培训课程模块(附件1)。(2)网络平台学习及自测。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平台,通过自学自测、观看视频、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
六、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学院党校按每期5000元的标准划拨到相关党总支党员活动经费,经费只可用于支付培训课酬,不得挪作他用。相关党总支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讲座费发放表及培训相关文件提交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七、培训教材
根据各党总支实际需要,到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统一领取《入党培训教材》。
八、培训考核
各党总支应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学院党校拟定于11月27日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将通过学校智慧党建系统以闭卷的形式线上完成,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培训合格且通过学校智慧党建系统完成考试的可通过福Star APP申请获得电子版党训结业证书。请各党总支于开班后及时将培训名单导入协和学院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次。
九、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将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力抓手,制定完善的学习计划和培训课程,加强培训过程的跟踪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班50%以上授课教师应来自党校师资库。
(二)坚定理想信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专题教育,强化实践考察和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
(三)强化培训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严格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凡本学年有不及格科目或因其他活动与培训时间有冲突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参训。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分组讨论、志愿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杜绝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翻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等现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学院党校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缺课(含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培训结束后,于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培训课程安排表、学员名单(附件2)的纸质版(需加盖党总支印章)交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薛建辉处,电子版发送至409524479@qq.com。
附件:
1.协和学院党校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课程模块
2.协和学院党校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名单(样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