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点击量:10
协委组〔2024〕6号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优化党支部设置,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开展2024-2025学年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调整工作
(一)在新生年级成立党支部。各党总支要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新生年级成立党支部,有条件的专升本年级成立班级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由教工或其他年级、其他专业的学生正式党员协同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名称可按照**系**级学生第*党支部的格式命名(例如:管理学系2020级学生第一党支部)或按照专业特色进行命名。
(二)创新优化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在30人以内,不得超过50人。如党支部在发展过程中党员人数超过30人,条件成熟的,应及时对党支部做出调整。党支部可根据专业或年级成立党小组,便于开展工作;各党总支要积极探索依托“一站式”学生社区,以师生结合、专业联合、跨年级整合等方式创新设置特色党支部。
(三)撤销毕业生党支部。毕业生党支部在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出后,须及时申请撤销毕业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一)党支部正式党员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设置支部委员会,要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中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
(二)个别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出或其他原因缺额,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如因工作调出或其他原因缺额,报党委同意后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改选党支部书记。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1.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党支部设置及调整工作,并向院党委提交党支部设置请示。请示应包括拟新成立、调整党支部的原因,拟新设立的党支部名称;拟调整的党支部要列出调整前的党支部名称和调整后的党支部名称。
2.新成立和调整支委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规定按照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党支部将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党总支审查,各党总支要认真对照支部书记选任要求,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并报组织部。经组织部复核通过后,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进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支部委员会产生后,举行委员会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报党委备案;选举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如与党委批准的候选人一致,报党委备案,如不一致,报党委审批。
(二)时间安排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9月18日之前做好本单位党支部调整方案,将党支部调整的请示及《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党支部设置调整计划表》(附件1)报组织部。
2.院党委于9月26日前召开党委会议确定各党支部设置调整方案并批复至各党总支。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9日前将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审查表》(附件2)报组织部。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13日将《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党支部调整情况报告表》(附件3)《党员信息库》报组织部备案,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党员e家等信息平台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操作,确保党支部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配强支部委员。要把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选拔出来,着力增强党支部服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专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系(教研室)主任或学术团队负责人担任,确保专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机关直属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推动履行“一岗双责”;学生党支部要把综合素质优秀的辅导员或学生党员推选出来,以强化学生党建工作的标杆示范作用。
(三)规范工作程序。支部选举工作政治性和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要加强对党支部选举的监督指导,对违反选举工作纪律、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党员,将严肃查处。
附件:
1.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党支部设置调整计划表
2.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审查表
3.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党支部调整情况报告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