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及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点击量:10
协委组〔2024〕5号
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及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及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通知》(师委组〔2024〕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审查及材料报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新进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查工作,学生材料由辅导员负责审查,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复核,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抽查;教职工材料由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负责审查。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情况填报审查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2,表1-3),相关材料及时存入党员档案。
二、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材料审查无误后持登记表和审查情况汇总表于9月26日前到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办理党员e家转入手续。省内和省外(对接)转入党员将通过“党员e家”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不再线下办理。省外、特殊组织持纸质版介绍信转入的,介绍信第二联需拍照留存,照片以“序号+姓名”命名,序号与《汇总表》(详见附件2,表2)的序号对应,介绍信第三联由学院党委盖章后,由所在党支部寄回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对审查合格的党员,各党总支、党支部管理员需于9月30日前登陆“党员e家”系统办理转入党员的审批手续;审查中需函询确认党员资格的党员,于10月7日前完成党员资格确认。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查合格后,要做好继续培养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把握有关政策要求,及时督促所属党支部开展审查转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严格、规范、有序的开展,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党务工作部(组织部、统战部)沟通。凡因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及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新进党员资格审查及党组织关系转入相关表格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