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点击量:13
协委统〔2024〕4号
关于开展2024年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福籽同心爱中华·第十七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于9月-10月面向广大师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重要嘱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有形有感有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根广大师生心灵深处,广泛凝聚力量,携手汇聚同心,为推动“福建窗口”示范作用贡献协和力量。
二、活动主题
福籽同心爱中华
三、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0月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各系(院)组织学生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围绕“福籽同心爱中华”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生入学教育、周末集中教育或主题班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演讲。各系(院)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福籽同心爱中华”学生主题演讲比赛,围绕中华民族发展史,重点讲好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故事,讲好身边师生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以系(院)为单位提交一份视频作品,提交格式RMVB、MPEG-4.MKV或AVI,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时长不超过5分钟,并附1000字以内演讲文稿,于12月5日前发送至统战部薛建辉老师,学院将择优推荐到学校、全省参加“福籽同心爱中华”学生主题演讲大赛。
(三)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各系(院)要以党支部或团支部为单位,结合主题党、团日活动,在校内“一站式”学生社区、校外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各式各样的主题实践,引导广大师生深入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政策,增强广大师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效促进各民族学生交流交往交融。
(四)开展民族团结特色活动。各系(院)要结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举办民族团结特色活动,通过展示各民族的传统服饰、手工艺品、特色美食、民族歌舞等,让广大师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各民族的文化特色,感受不同民族的文化魅力,增进对不同民族的认识和尊重,促进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五、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覆盖。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托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结合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动宣传月活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紧扣主题,加强宣传。各系(院)要将学科优势、办学特色与活动主题进行紧密结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易班等平台做好宣传推广。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系(院)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新闻稿、照片等)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系别+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教育活动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统战部。
联系人:薛建辉,电话:0591-22868637;
邮箱:409524479@qq.com。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