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点击量:10
党校协和分校〔2023〕4号
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
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发展对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23〕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时间
5月20日-5月24日
三、培训对象
已报院党委备案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
四、培训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党的“三基”知识;
(四)党章党规党纪;
(五)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宗教工作相关知识,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等。(详见附件1)
五、培训形式
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同时,参加培训的学员要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观看视频、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志愿服务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
六、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考试内容为院党校培训教材汇编等相关材料。
七、培训要求
(一)培训纪律要求。请各党总支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系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前到党务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党务工作部同意方才有效。
(二)分组讨论与志愿服务要求。请各党总支做好分组讨论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讨论的会议记录,如发展对象较少的,可与其他党总支联合开展。
(三)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党总支于5月18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详见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报送院党委党务工作部薛建辉老师,电子版发送至409524479@qq.com。
附件:
1.协和学院202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
2.协和学院202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