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点击量:48
党校协和分校〔2021〕5号
关于举办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发展对象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党校定于5月26日-5月30日举办2021年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知识等学习培训,使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义务权利;通过学习党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在疫情防控中彰显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1.党的“三基”知识,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3.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4.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等。
三、学习辅导材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
四、培训对象及时间
已报院党委备案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
五、培训形式
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内容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志愿服务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六、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材料。
七、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各党总支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系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前到党务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党务工作部同意方才有效。
2.请各党总支做好分组讨论及志愿服务的组织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讨论的会议记录,如发展对象较少的,可与其他党总支联合开展。
3.请各党总支于5月25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7957339@qq.com,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附件:
1.协和学院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
2.协和学院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