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21年“山水学村 以文化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点击量:1
协委宣〔2021〕4号
关于开展学院2021年“山水学村 以文化人”
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文化引领战略,提升学院文化软实力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营造共庆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和良好文化育人氛围,根据《关于开展“百年学府 文明师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委文办〔202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学院2021年“山水学村 以文化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使学院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支持范围涉及主题思想教育、大学精神与文脉传承、对外文化传播、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师生综合素养提升等领域。打造“协和星”文化育人体系,通过协和文化“寻根”“塑魂”“根植”三大工程,继承和发扬“协大文脉”,提炼出“协和基因”。
二、参加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
三、项目选题指南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选题指南》(下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我院2021年度“山水学村 以文化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提供选题方向。各单位、个人申报必须在《选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单位间也可合作申报),建议立项立足本单位,辐射全学院,按照文明特征明显、育人导向突出、师生参与广泛、具有较好建设基础的原则,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立项选题和活动组织。
四、项目管理
1.院级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分为两类,一是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二是文明创建项目。文明创建项目依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2.根据项目内容给予经费支持,原则上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文明创建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文明创建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
3.申报单位或个人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涉及以下范畴不纳入立项:(1)属单位常规性工作,可列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的项目;(2)学术研究类、党建类、教学类、就业创业类等有明确归口的项目;(3)不具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所申报的项目。
五、实施步骤
1.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1)组织发动(2021年5月12日前)。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组织申报,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项目申报(2021年5月13日—5月20日)。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报送宣传部,联系人:杨竞雯,联系电话:22868535,并将电子版发至187010390@qq.com。
(3)项目评审(2021年5月24—31日)。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6月初公布立项项目。
(4)中期检查(2021年10月)。宣传部对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展开中期检查,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结项总结(2022年5月)。各项目认真做好总结,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简称《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收齐后报宣传部。
(6)项目验收及奖励(2022年6月初)。所有立项项目均需接受结项考核,重点考察项目实施成果及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书面结项材料、答辩评审、现场查看等形式进行,结果纳入院文明教研室(系、团队)和文明部门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出的院级优秀项目,再给予每个优秀项目1000元奖励。
2.文明创建项目
(1)组织发动(2021年5月12日前)。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组织申报,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项目申报(2021年5月13日—5月20日)。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报送宣传部,联系人:杨竞雯,联系电话:22868535,并将电子版发至187010390@qq.com。
(3)项目评审(2021年5月24—31日)。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6月初公布立项项目。
(4)项目开展(2021年6月—2021年11月)。各单位根据项目设计开展创新实践,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宣传部。
(5)结项总结(2021年12月)。各项目认真做好总结,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简称《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收齐后报宣传部。
(6)项目验收及奖励(2021年12月底)。所有立项项目均需接受结项考核,重点考察项目实施成果及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书面结项材料、答辩评审、现场查看等形式进行,结果纳入院文明教研室(系、团队)和文明部门考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出的院级优秀项目,再给予每个优秀项目1000元奖励。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开展我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是学校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申报,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立项活动抓好抓实。
2.突出重点,力求创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鼓励创新,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发动师生员工参与立项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增强宣传报道的感染力,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对立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立项项目在校园文化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选题指南
2.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3.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