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院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点击量:2
协委宣〔202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把新闻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有分管领导、通讯员、学生记者队伍,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定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培训。
2.在中央和国家、省、地(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院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官方网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媒体名单见附件1)上刊发正面宣传学院事业发展、师生风采、学术思想等内容的新闻报道、文章等,且稿件数量多、报道质量高、影响力大。
3.积极支持配合院党委党务工作部有关采访报道工作,主动向校外新闻媒体、院报、院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校园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或通讯稿(含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未向新闻媒体报送不实信息。
4.校内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情况将纳入先进单位的考核中。
(二)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
1.单位网站页面美观、内容充实,能展现本单位工作成效或办学特色。
2.新媒体能有计划地刊发展现本单位工作情况的内容,注重原创,师生关注度高。
3.保质保量完成学院新媒体工作任务。
(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院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2.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宣传工作职责,主动及时撰稿投稿,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积极配合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4.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奖项设置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二)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3名,奖金800元
(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0名,奖金500元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申报。参评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5);参评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3);参评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4)。以上表格填写均要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表格均可在学院党务工作部网站下载。填写完整的表格于4月29日前上交,纸质版报送地址为学院行政办公楼401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87010390@qq.com。联系人:杨竞雯,联系电话:22868535。
(二)组织评选。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组织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各单位积分情况(积分计算标准见附件6),评选出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
(三)公布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学院宣传思想工作会
议上进行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无论参评与否,均需填写提交《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提供的材料须严格按照列入统计的新闻媒体名单报送,且仅报送原始刊载、播出、发布出处的新闻报道,统计名单之外的、转载的新闻报道勿报送。
附件:1.列入统计的新闻媒体名单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6.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积分计算标准
附件下载:附件.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宣传部(代章)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