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点击量:7
党校协和分校〔202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知识等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义务权利;通过学习党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在疫情防控中彰显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学院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1.党的“三基”知识,新党章;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3.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4.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等。
四、培训形式
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主要包括:(1)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不少于6讲,内容以《入党培训教材》为主,在系统讲述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纲领和目标、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讲座。(2)网络平台学习及自测。入党积极分子均应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学习,通过自学、自测、做作业、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成效。学习期间,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均应至少参加一次“大学习”平台自测,作为参加网络平台学习的依据。同时,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到“人人学、处处学、时时学”。此外,还应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学院党校按每期4000元的标准划拨到相关党总支党员活动经费,经费只可用于支付培训课酬,不得挪作他用。相关党总支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讲座费发放表及培训相关文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六、培训教材
根据各党总支实际需要,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统一代购《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7元/本)。
七、培训考核
各党总支应在2021年5月8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学院党校拟定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通过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以闭卷形式进行,可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考试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八、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严格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凡本学年有不及格科目或因其他活动与培训时间有冲突的积极分子,不得参训。
2.各党总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单位培训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合理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考勤,杜绝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翻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等现象。学院党校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缺课(含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的学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培训结束后于5月11日前将本单位培训课程安排表、学员名单(附件2)、考勤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37957339@qq.com)及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4.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做好学习笔记,结合专题党史学习专题讲座,撰写以“我学·我写·我讲党史故事”为主题的心得体会。各党总支组织做好分小组讨论,以系为单位开展“我讲党史故事”交流,推荐2名优秀学员参加学院展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协和学院党校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安排表
2.协和学院党校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名单(样表)
3.协和学院党校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勤表(样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