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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点击量:1

20212

关于做好2021年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规范院内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守好主阵地、唱好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下简称“三再”)活动为宣传重点,全面、立体、富有成效地开展“四史”宣传,特别是党史宣传,推进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院各级公共领域宣传载体。

、检查重点

(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1.规范使用学院VI(视觉识别系统)。学院院徽、院名已更新上传至学院网站首页“学院概况”栏目,可自行下载。

2.错漏旧内容紧密结合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调整更新栏目设置,消除空白链接,杜绝格式不规范、内容陈旧、数据滞后、文字错漏等现象的出现。重点排查涉及意识形态相关文字、图片,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用语用图得当、思想积极向上。

3.及时更新内容。应检查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是否及时更新,对久未更新的栏目及时整改。

4.安全防范工作。应保持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关注,定期检查是否存在被篡改、异地登录安全问题

5.设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及“三再”活动相关专题。应在网站、新媒体平台设置以上主题相关专栏、宣传幻灯片,或策划其他形式多样的宣传内容。

(二)宣传栏和条幅

1.确保内容无误。应检查本单位所负责宣传栏及悬挂的条幅内容是否存在错别字词、错用字词的情况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2.明晰责任归属。每个宣传栏旁边均贴有责任牌责任牌所标注责任人对宣传栏的宣传内容负责应检查本单位负责的宣传栏责任牌是否完整、无误,若存在问题须及时向学院新闻宣传中心反映,由新闻宣传中心重新设置责任牌。

3.定期更新内容。要对照学院工作重点,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及“三再”等主题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好宣传栏每期宣传的时间、主题和内容。各单位宣传栏内容至少做到每季度一更新,有时效要求的要依据时效及时更新。

4.撤下过期材料。要及时撤下过期条幅及宣传栏中的宣传材料,排查确保不出现外来广告。

)办公楼、实验室、教室、学生公寓等公共宣传载体

要对所负责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活动室、会议室等室内办公场所悬挂的宣传品进行重新校对、检查,确保内容无误;对于有时效性的内容须及时更新;对于外观破损、内容陈旧、张贴不规整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

检查安排

(一)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责任人清单,并于3月12日下午5点前报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责任人汇总表》(附件1)。

315日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并于3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同时,各单位根据自查结果,对本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3月16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将会对全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抽查。

以上表格(附件1、附件2)请报送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杨竞雯处(187010390@qq.com,18046042693)。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责任人汇总表》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情况登记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2139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责任人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系部全称)

填报人

(填报人姓名)

内容

地点或名称

责任人

联系电话

责任领导

网站

新媒体账号

户外公共场所
(含宣传栏、标语牌、显示屏、展板、文化走廊、公益广告等)

室内办公场所
(含活动室、会议室等)

网络舆情监管人

其他

本表格可根据实际增行删行,请于3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新闻宣传中心杨竞雯处,邮箱:187010390@qq.com,电话:22868535、18046042693。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

自查情况登记表

所在单位:                           检查时间:2021 月 日

内容

户外场所固定载体

室内场所固定载体

网站

媒体

其他

自查各类宣传载体数量(个)

存在问题(分点列出存在问题,并写明具体案例)

户外公共场所(含宣传栏、标语牌、显示屏、展板、公益广告等

室内办公场所(含活动室、会议室等)

网站

媒体

其他

单位(盖章)              检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本表格请于3月15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新闻宣传中心杨竞雯处,邮箱:187010390@qq.com,电话:22868535、1804604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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