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院各级各类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9 点击量:1
协院宣〔2021〕1号
关于做好院各级各类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
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和谐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学院实行新媒体登记备案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新媒体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以学院、学院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中含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cuc”或学院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院部系名称的;由院内各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均在此范围。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做好落实,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统计全面、信息准确。
2.已完成登记备案的各级微信、微博,每年要定期按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年度审核表》,报学院新闻宣传中心进行审查。对未按时间登记备案及年检不合格的微信、微博,学院将作注销账号或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关闭其帐号处理,并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3.2021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表(微信)》(一式3份,见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表(微博)》(一式3份,见附件2),两份材料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报送至学院行政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40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30906312@qq.com。联系人:刘宝飞,联系电话:0591-22868535。
4.各单位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单位的新媒体管理办法,并对本单位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审核,相关审核材料留底备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表(微信)》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表(微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表(微信)
批准号:闽师协院宣准字(WX )号
名 称 |
| 微信号 |
| 类 别 | □订阅号 □服务号 □企业号 | |||||
原始ID |
| 头 像 | ||||||||
注册时间 |
| 认证情况 | □是 □否 | |||||||
账号主体 |
| 二 维 码 | ||||||||
创建单位 (个人)名称 | 单位: | 目前 粉丝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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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
主管人员 (教职工) | 姓名 | 手机号 | 微信号 | QQ号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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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运行人员 | 姓名 | 手机号 | 微信号 | QQ号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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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 自查 (可另附纸) | □有 □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 如有,为 。 □有 □无 违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发生 如有,为 。 全年运行情况简述: 。 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 | |||||||||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或 机关部门 审批意见 | (填写明确意见)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党委党务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备案登记 意见 | □通过 □未通过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三份,院新闻宣传中心、审批单位、创建者各一份。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0年度审核表(微博)
批准号:闽师协院宣准字(WB )号
昵 称 |
| 头 像 | |||||
UID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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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 认证情况 | □是 □否 | ||||
创建单位(个人)名称 | 单位: | 目前 粉丝 人数 |
| 二 维 码 | |||
个人: | |||||||
主管人员 (教职工) | 姓名 | 手机号 | 微信号 | QQ号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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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运行人员 | 姓名 | 手机号 | 微信号 | QQ号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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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 自查 (可另附纸) | □有 □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 如有为 。 □有 □无 违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发生 如有 为 。 全年运行情况简述: 。 需要特别说明的况: 。 | ||||||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或 机关部门 审批意见 | (填写明确意见)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党委党务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备案登记 意见 | □通过 □未通过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三份,新闻宣传中心、审批单位、创建者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