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量:4
协委办〔2020〕1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要求,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推进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将《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加强发展党员计划执行工作力度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客观分析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统筹谋划、科学有序推进,在确保质量和规范程序的前提下,加强发展党员力度。原定于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发展、转正的学生,因未返校无法召开党员大会的,所在支部应在9月底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发展对象考察合格的予以及时发展,预备党员考察合格的予以按期转正。同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的指导,每月定期跟踪进度,力求精细精准,确保计划落实到位。确因工作实际需增加或减少指导性计划,于11月10日前报院党务工作部。
二、突出重点,加大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
要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以及博士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入党申请人要加大培养考察,对青年教师和博士研究生要加大思想引领和政治引领,不断壮大高知识群体入党申请人队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健全与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以及博士研究生的联系制度,加大谈心谈话力度。三年及以上未发展教师党员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总结反思,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管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坚持发展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原则上至少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入党申请人作为储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教育制度,继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将培养教育贯穿入党全过程,防止和克服只抓集中教育、忽视日常的教育引导,只重视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忽视对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健全完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完善高中、大学专科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续培养制度,确保优秀分子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及时完善入党相关手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落实责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严从实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要严格履行党委预审、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批、入党宣誓等程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严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要督促党支部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加强业务培训,帮助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工作者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长期不发展党员或发展工作不规范的党支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序号 | 单位 | 计划发展党员数 | 计划确定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数 | ||
全年 | 上半年 | 下半年 | |||
1 | 文化产业系党总支 | 74 | 34 | 40 | 0 |
2 | 外语系党总支 | 65 | 20 | 45 | 1 |
3 | 国际商学系党总支 | 57 | 30 | 27 | 0 |
4 | 经济与法学系党总支 | 97 | 43 | 54 | 0 |
5 | 信息技术系党总支 | 76 | 31 | 45 | 0 |
6 | 管理学系党总支 | 92 | 56 | 36 | 0 |
7 |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5 | 2 | 3 | 0 |
8 | 机关直属党支部 | 0 | 0 | 0 | 1 |
合计 | 466 | 216 | 25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