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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点击量:12


党校协和分校20195号

关于举办2019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党校定于1030-113日举办2019年第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性修养,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已报院党委备案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

、培训形式

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内容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各党总支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系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前到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同

意方才有效。

2.请各党总支做好分组讨论及志愿服务的组织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讨论的会议记录,如发展对象较少的,可与其他党总支联合开展。

3.请各党总支1029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7957339@qq.com)及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附件:

1.协和学院2019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

2.协和学院2019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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