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点击量:1
党校协和分校〔2018〕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18〕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党校定于5月26日-5月30日举办2018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切实提高我院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等文件,重点讲解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指导思想与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已报院党委备案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
四、培训形式
由学院党校统一组织(详见附件1),培训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社会实践、自学、考试等形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各党总支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系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前到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同意方才有效。
2.请各党总支做好分组讨论的组织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讨论的会议记录,如发展对象较少的,可与其他党总支联合开展。
3.请各党总支于5月22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uc_dwgzb@fjnu.edu.cn)及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