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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点击量:1

党校协和分校2017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15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党校定于11月25日-11月29日举办2017年第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引导全院党员发展对象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性修养和共产主义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更加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 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

要求;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关心党的建设,培养党员意识,切实提高我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党章(十九大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重点讲解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指导思想与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已报院党委备案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

、培训形式

由学院党校统一组织(详见附件1)培训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社会实践、自学、考试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各党总支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系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前到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同意方才有效。

 2.请各党总支做好分组讨论的组织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讨论的会议记录,如发展对象较少的,可与其他党总支联合开

展。

   3.请各党总支1123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uc_dwgzb@fjnu.edu.cn及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附件:

 1.协和学院2017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

 2.协和学院2017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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