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点击量:1
党校协和分校〔2016〕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15〕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党校定于3月12日-16日举办2016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引导全院党员发展对象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性修养和共产主义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更加坚
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关心党的建设,培养党员意识,切实提高我院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重点讲解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指导思想与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已报院党委备案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
四、培训形式
由学院党校统一组织(详见附件1),培训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社会实践、自学、考试等形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各党总支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系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
前到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同意方才有效。
2.请各党总支于3月9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名 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uc_dwgzb@fjnu.edu.cn)及纸质
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附件:
1.协和学院2016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
2.协和学院2016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