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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8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

发布时间:2018-04-03    点击量: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8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简称支部立项级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选题范围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的创新实践;

2.围绕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带动师生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争创党建工作先进,争创事业发展先进的创新实践;

3.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创新实践;

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精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创新实践;

5.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搭建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的平台,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工作机制的创新实践;

6.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等,推进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的创新实践;

7.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坚持三会一课,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创新实践;

8.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好用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工作的创新实践;

9.党支部共建共创工作的创新实践;

10. 其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各单位要围绕项目选题范围,结合当前基层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借鉴科研课题立项管理模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立项选题和活动组织,不应直接照搬上述选题。活动方案要体现符合师生特点、贴近师生需求、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操作性强;活动内容要有整体性和逻辑性,体现党组织活动的特点;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新平台,创新方式,提高成效。

各单位要注意区分党日活动与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党日活动是指一个单位时间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时间较短,内容较单薄。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时间一般较长,可以是连 续的一段时间,也可以是不连续的若干个时间段;党员可以集中开展活动,也可以分散成若干个或个别开展活动;活动内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围绕主题分解为多个;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体现出更强的系统性、连续性、整体性。

二、参加范围及立项方式

全院党支部。

各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开展立项活动的指导,充分调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支部立项率应不少于本单位现有党支部数的60%,从中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原则上含教工党支部立项1项)申报院级立项。各直属党支部原则上需申报1项。

立项分为重点立项和一般立项两类,由院党委对申报的立项活动组织评审。重点立项拟定35项,择优选送参评福建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一般立项视各单位立项活动申报情况而定。

三、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20169)。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认真指导党支部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填写《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简称《备案表》)

2.项目申报(201610-11月)。党支部填写《协和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支部立项”相关表格和材料均可在学院党务工作部网站下载)。各直属党支部立项直接向院党委申报,各系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立项经党总支审批后,按照项目申报的推荐顺序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于20161111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页数一般为4页,双面打印)及《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至cuc_dwgzb@fjnu.edu.cn

3.项目评审(20161114-18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1121日前公布立项项目。

4.项目开展(201612月-2018年5月)。各党支部根据项目设计开展活动。

5.结项总结(2018年5月)。各项目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立项结项申请书》(简称《结项申请书》),整理结项成果材料(应

是突出活动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不少于5张的活动照片,《结项申请书》及结项成果材料的整理装订要求等可在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网站下载),报院党委审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收齐后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6.项目验收及表彰(2018年6月)。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并评选出院级优秀成果。

四、资助管理

1.院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

2.院级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注重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基层支部加强帮助和指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2.突出特色,力求创新。不同单位、不同支部要因单位制宜,因

支部制宜,因支部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3.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各单位要用心培植,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党建的先进创新典型,并把本单位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16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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