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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点击量:1

党校协和分校20181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根据《关于做好2018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18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做好2017—2018学年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2017年修订),全国“两会”精神,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三、培训形式

由学院党校统一安排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各党总支结合各自实际,负责培训的具体教学组织工作。各党总支可单独开班(原则上不少于90人),亦可联合开班。直属党支部不单独开班,学员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安排跟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6讲),适当结合观看录像、分组讨论、学习心得交流、社会实践、自学等方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学院党校按每期3000元的标准划拨,经费只可用于支付培训课酬,不得挪作他用。各党总支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补贴发放表(含电子版)交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五、培训教材

根据各党总支实际需要,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统一代购《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7元/本)。

六、培训考核

各党总支应在201843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学院党校拟定于20185午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及抽考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七、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严格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凡本学年有不及格科目或因其他活动与培训时间有

冲突的积极分子,不得参训。同时应做好补考资格学员认定工作。党校考试补考资格的认定:上一期党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参加一次补考。如补考未通过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班。

2.各党总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单位培训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于46日前将本单位培训课程安排表、学员名单(附件2)及补考学生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uc_dwgzb@fjnu.edu.cn)及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考勤(考勤表格式见附件4),杜绝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翻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等现象。学院党校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须2018年4月30日前将考勤情况汇总后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考勤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邮箱(cuc_dwgzb@fjnu.edu.cn),纸质版一份加盖系党总支章一并报送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经核查,对于缺课(含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的学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4.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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