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点击量:1
党校协和分校〔2018〕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师委党校〔2018〕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2017年修订),全国“两会”精神,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三、培训形式
由学院党校统一安排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各党总支结合各自实际,负责培训的具体教学组织工作。各党总支可单独开班(原则上不少于90人),亦可联合开班。直属党支部不单独开班,学员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安排跟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6讲),适当结合观看录像、分组讨论、学习心得交流、社会实践、自学等方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学院党校按每期3000元的标准划拨,经费只可用于支付培训课酬,不得挪作他用。各党总支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补贴发放表(含电子版)交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五、培训教材
根据各党总支实际需要,由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统一代购《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7元/本)。
六、培训考核
各党总支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学院党校拟定于2018年5月9 日下午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及抽考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七、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严格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凡本学年有不及格科目或因其他活动与培训时间有
冲突的积极分子,不得参训。同时应做好补考资格学员认定工作。党校考试补考资格的认定:上一期党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参加一次补考。如补考未通过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班。
2.各党总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单位培训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于4月6日前将本单位培训课程安排表、学员名单(附件2)及补考学生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uc_dwgzb@fjnu.edu.cn)及纸质版(需加盖系党总支印章)交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考勤(考勤表格式见附件4),杜绝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翻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等现象。学院党校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须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考勤情况汇总后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考勤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邮箱(cuc_dwgzb@fjnu.edu.cn),纸质版一份加盖系党总支章一并报送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经核查,对于缺课(含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的学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4.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协和学院分校(代)
2018年3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