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点浏览次数:155 发布人:王海霞关于规范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规范学院办公用品定点采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合同适用范围:
各单位常规使用的办公用品一律到定点企业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采购合同品目项外的办公用品须说明缘由,另外填写采购申请单,报资产与财务部审核备案,否则财务管理中心将不予报账。
二、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有效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确定的定点印刷单位有效服务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流程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需求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向供应商下单。
(二)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与定点企业联系确定送货时间、地点。
(三)接收物品,在送货单上签字(各单位需留一份用于结算报账)。
(四)资产与财务部负责各行政单位的办公用品对账及报销工作,各系(含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对账及报销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仅能指定一人(资产管理员)与定点企业联系下单。
(二)可采购的品目详见附件1 2020-2023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货清单及图文说明。
(三)各单位对定点企业的服务、履约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资产与财务部反馈。
(四)负责对账及报销工作的单位,需核对好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接货单及汇总单(供应商提供),按季度结账。
(五)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中的物品名称、数量、经费来源、人员签字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六)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企业福建兄弟文仪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小英,联系电话83533882,13609588794。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1:2020-2023年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货清单及图文说明
附件2: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资产与财务部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