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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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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11-01    作者:陈钧    浏览量:459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441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423号)文件精神,学院可追加国家奖学金等额14名,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系(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尽快做好增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按各系(院)2021级、2022级、2023级三个年级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推荐候选人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院系

推荐候选人名额

文化产业系

3

外语系

1

国际商学系

2

信息技术系

3

经济与法学系

2

管理学系

3

国际教育学院

1

合计

15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及条件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202251号)及《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协院学〔202431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14日前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

三、评审程序

系(院)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202251号)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分配推荐候选人名额和评选条件要求,对学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本系(院)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院)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最终提出学院14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会议审议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附件1)执行。各系(院)围绕资格条件、报批流程、材料格式三个方面,逐项逐条审核把关,保证材料准确无误。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本人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及签名处,必须由相关责任人亲手签写必须正楷;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如该项无内容,请留白)

2.系(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电子版);

3.系(院)公示文件;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主要获奖情况”填写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2023-2024学年增补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

请各系(院)于11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08,电子版提交至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充分认识做好本次增补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同一学年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获奖情况要以2023-2024学年中所获得的奖项为准,其他学年所获奖项仅作参考。各系(院)务必认真核对好学生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保报送信息准确无差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3.XX系(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增补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表附件1-4.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