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4〕41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4〕23号)文件精神,学院可追加国家奖学金等额14名,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系(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尽快做好增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按各系(院)2021级、2022级、2023级三个年级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推荐候选人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院系 | 推荐候选人名额 |
文化产业系 | 3 |
外语系 | 1 |
国际商学系 | 2 |
信息技术系 | 3 |
经济与法学系 | 2 |
管理学系 | 3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合计 | 15 |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及条件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1号)及《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协院学〔2024〕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1月4日前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
三、评审程序
(一)各系(院)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1号)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和评选条件要求,对学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本系(院)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院)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最终提出学院14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议审议,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附件1)执行。各系(院)围绕资格条件、报批流程、材料格式三个方面,逐项逐条审核把关,保证材料准确无误。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本人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及签名处,必须由相关责任人亲手签写(必须正楷);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如该项无内容,请留白)。
2.系(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电子版);
3.系(院)公示文件;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主要获奖情况”填写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2023-2024学年增补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
请各系(院)于11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08,电子版提交至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充分认识做好本次增补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同一学年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获奖情况要以2023-2024学年中所获得的奖项为准,其他学年所获奖项仅作参考。各系(院)务必认真核对好学生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保报送信息准确无差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3.XX系(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增补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表附件1-4.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