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主页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我院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11-0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0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19〕53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9〕105号)、《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19〕78号)、《关于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2019年第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含休学)全部纳入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二、参保费用

2020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人,保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级新生和部分2019年9月后入学(含复学)的老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参保起始月份,当年9月至12月无需缴费,只缴纳次年的保险费。新生首次参保后,当年9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参保登记时间享受大学生待遇报销。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重复参保,不可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免交参保费人数控制在本系参保学生总数20%以下,具体由各系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三、参保程序

(一)参保登记

参保工作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主要流程为:学生提交参保申请—辅导员审核—系审核—院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各系利用晚点集中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让每位学生知晓参保待遇,并组织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医保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有学生本年度放弃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系需了解具体原因(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并组织学生填写自愿不参保说明,系内存档。不参保学生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不参保登记。各年级在参保登记前须维护学生数据,参保期间不做学籍异动,以免影响数据统计;学生参保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其中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系别、专业、年级、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历等信息的修改,需要学生或辅导员通过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模块或学生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参保年月”指参保起始时间,首次参保的新生选择“201909”,2019年已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新生和老生选择“202001”;待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束后,辅导员须将将贫困生缴费金额手动修改为“0”。

2.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4日,辅导员、系书记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学生医保管理模块进行审核。

3.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系负责人从医保管理模块以系为单位导出并填写《福州大学生医保批量新增和调入模版》,纸质版由经办人员签字加盖系章后,报送学生事务部108办公室,联系人:张的芳。

(二)医保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闽税发〔2019〕3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闽税发〔2019〕64号)文件精神,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登记已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下载闽税通APP关注“福建税务”、银联扫码等方式完成缴费(详见附件3)。

四、医保结算

持有福州市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在福州市(含六区六县:鼓楼、仓山、台江、晋安、马尾、长乐、闽侯、连江、闽清、罗源、福清、永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免备案刷卡结算,福建省外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后可刷卡结算。

   未制或未发放社会保障卡前,学生仍可至学生事务部108投件手工报销,详细流程请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医保报销指南。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已办理过福州市居民社保卡(含六区六县)原卡可继续使用,其余参保学生申领及补换卡业务由海峡银行(网址www.fjhxbank.com)负责办理:下载“众行海峡”APP 注册,点击“首页-市民卡申请”免费申请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众行海峡市民卡-首发卡预约制卡操作流程》(附件2)。已在福州市统筹区外办理当地社保卡的同学如要办理福州市居民社保卡需先在“众行海峡”APP上进行异地卡联网停用操作(停卡并非停保,但异地社保卡停用后将停止该卡的刷卡功能)。

各系请于11月27日-11月30日组织参保学生在线社保卡申请,学生在申请时,“现居住地”统一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别全称+201X级+专业全称”的格式填写;“领卡网点”统一选择海峡银行高新支行(福州市闽侯县上街科技东路8号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附属楼1层,22869692)。学生申请成功约15个工作日左右,学院将收到海峡银行总部的制卡清单,各系核对无误后将由学院统一到海峡银行高新支行领取。

福州市居民社保卡可拨打88609647或968906申请停用。海峡银行申领福州市居民社保卡业务长期有效,未参与集体办理的同学后续可自行申领。

六、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在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可报销的医疗机构范围更广。家住福州市(含六区六县)的学生如已在家缴费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转为从学校参加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大学生待遇。

(二)家住福州市(含六区六县)学生如为当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卫计部门、残联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并已参加2019或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重复参保,具体对象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卫计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农村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及农村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残联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重度残疾人。

(三)通过学校集体登记参保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之后还需参保的同学,须由本人自行前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须在60天的等待期过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

七、工作要求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贫困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学学生、复学学生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确保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障。

附件:1.福州大学生医保批量新增和调入模版

2.众行海峡市民卡-首发卡预约制卡操作流程

3.医保缴费方式

4.自愿不参保说明书

(附件详见电子版)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