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10月30日到11月10日(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促进“自查自纠”的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第9~10周),共2周。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教学特色。
四、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检查2020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查课程是否开足开齐,教务部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2.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对任课教师课堂讲授、教案、教学PPT、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等进行自查,对不符合教学规范的教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反馈,重点检查每门课教学大纲是否完善、任课教师的实际教学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是否一致,任课教师是否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设置明确的思政育人目标。
3.期末试卷检查
组织检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含考查课)管理、试卷质量情况,重点检查试卷A、B重复率、试卷批阅规范、平时成绩的给分依据及试卷难易度。教务部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
4.教学研讨活动
各教学单位检查各教研室日常教学、教研活动开展的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等。教务部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教研活动计划,组织教学督导组参加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教学秩序检查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秩序检查,检查任课教师有无擅自调(停)课、迟到、早退等情况;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核实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各教学单位开展调(停)课检查,认真统计第1周到第10周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本学期部分课程安排在晚上9-12节进行授课,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此类课程的巡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6.学风检查
各教学单位检查学生出勤、教学活动参与、上课纪律等情况,及时通报学风状况。
(二)常规检查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院领导、教务部、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深入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尤其对本学期新入职的外聘教师、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老师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和教师进行听课,采取跟踪帮扶措施,并做好听课记录(除教学督导组外统一使用《听课记录本》)。
2.实验教学情况
组织检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实验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大纲和实验实训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的规范性、实验教学资源(课件)的更新情况、实验报告(实验作品)的批阅情况。
3.组织课程期中测试
学院统一组织2022级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C》和商务英语专业的《综合商务英语C》等部分课程半期考试,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随堂安排适当形式测试。
4.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教务部将开放“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期中测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5.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学反馈意见,了解教师授课情况,掌握学生学习动态;也可召开教师座谈会,加强教师间交流互动,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系于11月2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附件3)以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系内相关人员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末回收并留系存档。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安排表
3.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
4.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