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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文化产业系:

根据《教育部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 2023 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3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学生。学生经所在系审核后可报名参加考核。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可不申请参加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已经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学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8日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4日(周一)

3.面试时间2023年4月26日前完成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可申请任教学段:幼儿园。

可申请任教学科:幼儿园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教学科的教师资格,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四个方面: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培养过程性考核由文化产业系具体组织实施。四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从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从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考核。对于有严重失德失信、严重违反院规院纪、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该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全面考核教师教育类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且考试(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

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手册填写完整,教育实习成绩为合格以上。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师能力及技能实训的课程及实训项目且考试或考核合格;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累计不少于20学时。(学生登录网址:basic.smartedu.cn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果合格,方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幼儿园)》,包含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综合育人(班级管理与指导),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总分为150分,9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由系负责命题和具体实施。命题专家包含学院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幼儿园教师和园长等。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本科师范生,若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可视作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者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水平。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考官包含学院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

学生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免于面试,直接视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合格:

(1)教育实习评定档次良好或80分及以上,且教育实践(含教育实习、教育见习与教育研习)百分制成绩排名在专业前80%及以上。

(2)在学期间获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且获奖的大学段和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大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面试在426日之前完成,由自行组织安排,并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上报面试成绩。

四、证书颁发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 3 年。

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五、考核工作安排

(一)系成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负责资格审核、培养过程性考核,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由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科教学法教师、教学秘书、相关辅导员等组成。

请于4月20日前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方案电子版报备至邮箱371150880@qq.com。

(二)组织学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由系组织报名,需认真审核报名考生考核资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汇总填报《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1150880@qq.com。

(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培养过程性考核

审核时间即日起截止至4月20日。

由系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认定。考核结果记录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2)中。

报名资格审核和过程性培养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交个人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将用于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交的照片要求近6 个月以内、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系收集完学生电子照片,统一打包后,以系名称命名文件夹,于2023年4月20前发至邮箱371150880@qq.com。

(四)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拟定于2023年4月24日(周一)进行。由系负责笔试命题、考务安排、阅卷、登分工作。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由系自行组织,拟定于2023年4月26日前完成,报送《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至行政楼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1150880@qq.com。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师范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整合资源、精心组织,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考核工作平稳、顺利进行;需成立系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并落实好工作方案;要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不断提高本科师范生培养质量。

(二)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上报,做好认定

要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相关信息上报省教育厅。

(四)归整材料,认真保存

考核工作结束,要及时整理考核过程形成的试卷、成绩表等相关材料,认真保管存档。

 

附件:1.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xls

2.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docx

3.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