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团〔2023〕20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3-12-01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更好推动落实学院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激发基层团委活力,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考核工作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相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限
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2022年9月-2023年8月)奖项的认定以奖状的发放时间、颁发单位为准。如工作在本学年通知开展,在下一学年产生成绩结果的情况,原则上成绩记到下一学年的考核中。
其中,涉及智慧团建数据情况的以现有数据为参考(数据导出截止至2023年12月8日)。
二、考核方式
根据《考核办法》(附件4),采用材料送审考评以及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上交:2023年12月15日之前
1.材料一:各系(院)团委自评材料
各系参照考评细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分表》(附件2)。
《自评表》与《考核办法》中的工作考核细则表框架一致,请参照、对应填写。“基础分”部分主要体现各系(院)团委相应开展的重点与特色工作。“附加分”部分根据加分项目进行逐条罗列,并在每条加分项后,用小括号注明单条的加分分数(填写模板见附件3)。
请各系(院)参照细则条款,每一个项目要在《自评表》中逐一列举,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知文件、新闻稿等),并按照佐证材料文件夹模板一一对应顺序,以便查阅复审。
2.材料二:各系(院)团委学年工作总结与团委书记(负责人)述职材料
对一学年的共青团工作进行梳理,重点突出各系(院)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在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改革工作的做法;学年的突出成绩、存在问题和反思;以及团委书记(负责人)履职情况等方面,述职报告总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报告原则上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述职报告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经系党总支审核后提交院团委。
3.材料上交要求
请将上述材料一、材料二的电子版于12月15日前以“系别+工作考核”命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cucytw@163.com。
附件1、2中的“附加分”模块,院团委统一审核后将于12月21日前反馈各系(院)。纸质版材料一(附件1、2,一式一份),材料二(一式三份)请于12月21日之前交至行政楼104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二)工作述职:2023年12月下旬
各系(院)团委书记(负责人)结合PPT进行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2023年12月下旬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团委要重视该项工作开展,以此工作为契机,做好工作总结,做好对标比照,做好学习提升。
(二)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应的材料准备与汇报准备。
五、相关说明
本次考核工作的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联系人:张的芳老师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分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目录(附加分模板).docx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试行).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