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委〔2020〕6号 】 关于召开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0-10-02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联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总结第二次学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系统谋划新形势下学生会的改革创新和作用发挥,拟于10月17日召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大会时间
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会期半天
二、大会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团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勇担大任,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奋发成长成才、谱写青春华章、贡献青春力量。
三、大会议程
(一)全面总结第二次学代会以来的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大会的组织机构
(一)成立筹备工作小组
成立由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院党委学生事务部、院团委负责人任副组长,院团委干事和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构成的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在院党委及省学联的领导下,统筹做好大会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大会主席团
大会主席团在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通过产生,其成员从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各代表团团长中产生。大会主席团成立后,筹备工作小组即向大会主席团移交工作。主席团的任务包括:按大会通过的议程组织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组织讨论大会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审议本届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并主持选举等。
五、大会代表
(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37人,约占我院学生总数的1.14%;
(二)所有代表资格须经代表所在班级团支部、所在系团委、党总支的审核,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详见附件1);
(三)第二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参加所在系的代表提名,不占所在系代表名额(详见附件2)。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问卷星设计参考范例.docx
附件4:XXX系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模板.docx
附件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