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团〔2024〕11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4-04-07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挖掘、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8日—4月30日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

四、评选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二)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未受过任何处分,品行端正;

(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2-2024学年;

(四)在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其中,在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呈现。

五、评选名额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5名。

六、评选流程

(一)各系(院)推荐工作。各系(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系党总支审核,在各类别中分别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并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以下材料:

1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一式一份,并另附候选人近期生活照、工作照各一张。

2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内含事迹材料《XX同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3各系(院)候选人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等,照片需提交横版照片)由各系负责人统一收集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名单汇总表》,并于2024414日前将汇总表及候选人电子版材料打包标注(各候选人文件名为系别+年级+姓名)发送到院团委邮箱:cucytw@163.com,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系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材料”。

(二)院级评议。评选委员会根据各系提交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2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三)现场评选20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结果,依次进行现场展示与答辩(其中展示限时5分钟,展示以演讲为主,可穿插视频、现场表演等,答辩2分钟);分数由评委评分和大众评审评分组成评委评分占70%,大众评审评分占30%大众评审由各系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组成,排名前10的提名人评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

(四)网络投票20名提名人选的相关事迹发布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届时进行投票,票数排名前5名的提名人将获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

七、奖励办法

(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共设三类奖项,包“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以及“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其中,“大学生年度人物”奖金每人500元“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奖金每人300元,“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得“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将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以上相应荣誉。

(三)福师大协和团委微信公众号将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典型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44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