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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 退役复学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补发名单公示
作者: 来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25-05-2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40号)文件要求,经“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学生本人申请,院系评审认定,学院相关会议研究,拟同意林吉等31名同学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2025年2月-6月)国家助学金享受一档补助;拟同意蔡文静等17名同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2025年2月-6月)国家助学金享受二档补助。现予以公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及《关于做好福建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闽教助中心〔2022〕29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征兵办审核,学院相关会议研究,拟同意陈弘迪等2名同学认定为退役复学学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2025年2月-6月)享受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

公示期:2025521-527日。

公示期内,如师生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向学院反映

学院监察与审计中心:cuc_jc@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8673

学生事务部电子邮箱:xhxsb@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8691

 

    附件.zip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和国家助学金补发名单

      2.2024-2025学年春季退役复学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补发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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