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14  时间:2025-11-17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资助工作通知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2号)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2号)。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提出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且未处于处分期内;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七)积极参加各项资助育人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学生每年5000元,困难学生每年3000元,分10个月发放。

五、评选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系级评审结束后,在本系(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各系(院)于11月25日之前,按要求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格由辅导员在福建智慧资助系统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模块通过“导出”功能统一下载,双面打印。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需打印申请表。打印前,请确认申报表内的认定等级和国家助学金档次是否有误,并统一修改申请表内的落款日期)、《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附件2)、《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附件3)以及各院系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名单(附件4、5)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部,电子版(附件2-6)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

       3.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

       4.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公示情况说明(范本)

 5.XX系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

       6.高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1-6.zip

 

                   (来源:学生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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