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 考之以诚,答之以信

访问量:10  时间:2024-12-18


窗间过马,岁聿云暮,

转眼间本学期已经步入尾声,

考试周悄然而至,

紧张的复习阶段随之到来。

不过备考千万条,

诚信考试第一条。


e在此提醒同学们:

信者,行之基也。

考试不仅考察我们的知识水平,

更检验了我们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

各位信技学子们,

请查收这份诚信考试指南吧!


考前准备与复习

1.合理安排复习,制定复习计划。

回顾上课笔记,看书上例题、作业和答案,当然也推荐刷刷模考题和往年题。考期的学习格外重要,此刻不学,以后难以弥补。

2.保持良好作息休息与复习同样重要。

保证充足休息与睡眠,才有足够的精力复习和考试。合理平衡作息,复习事半功倍。考前一天通宵复习,不如早睡早起,以100%的精神迎战考试。

3.稳定心态,不要过度焦虑。

良好的心态有助于更好的考试发挥。适度紧张有利于复习效率,过度紧张影响考场状态。调节情绪,调整心态,告别焦虑,自信应考。


考试中的违规事项

(详见学生手册第92页《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指定座位的;

7.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或替他人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经认定,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违反考场规则处分

(详见学生手册第124页《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五条)

1.作弊、违纪:该科目成绩无效,并重修该课程。

2.违纪,严重警告、记过处分;作弊,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可给予开除学籍以上处分,取消学士学位证。


诚是心的写照,

信是行的准绳。

在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中,

愿信技er们都能沉着应考,

以诚信为笔,以知识为墨,

发挥自己的最佳水平,

取得理想的成绩。

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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