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关于开展“名师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数:18 更新时间:2018-01-10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千个示范课堂”的通知》(闽委教思〔2018〕2号)精神,现将 “名师示范课堂”建设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师示范课堂
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至少建设并推荐6堂“名师示范课堂”,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至少1堂,于1月25日前将本院“名师示范课堂”建设的阶段性进展报告(主要包括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内容,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约2000 字)、《汇总表》、《课堂开展情况记录表》或《拟建设课堂情况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
二、 相关要求
1.“名师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统计起止日期为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至2018年3月31日。2018年1月25日前已开课的需填写《课堂开展情况记录表》,未开课的请填写《拟建设课堂情况表》,原则上优先推荐已开展授课的。
2.学院前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闽教办高〔2017〕17号)已组织推荐的3门教育部“特色示范课堂”,纳入本次推荐省“特色示范课堂”的建设范畴,请参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3.各类名师示范课堂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开课,并持续建设完善。
4.推荐的课堂需收齐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部。
联系人:林慧娟,联系电话:22868692,邮箱地址:280437968@qq.com。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千个示范课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