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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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暑假期间我院实验室运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实验中心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报送。
二、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
实验中心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内容:
(一)全面清理实验室环境卫生,做好消杀工作,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排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检修,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二)加强对实验室危险源的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规范管理,对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切实做好台账记录;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清点、分类、收集、保存、送处等工作。
(三)各实验室核对、更新和完善安全信息牌,包括实验室基本信息、安全责任人信息、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志、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实验室安全信息准确无误;
(四)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冬季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相关仪器设备防寒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得在实验室使用取暖小电器,不得在实验室睡觉过夜,实验室不存放和烧煮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乱接线路充电,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五)教学实验室和暑假期间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无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不需进行设备维护),要在暑假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锁好门窗,加贴封条;
(六)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不能间断实验的实验室,以及供师生使用的开放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必须提出申请,由各系负责人审批后报实验中心,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相关要求,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根据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使用情况登记,相关单位值班人员应加强在用实验室安全巡查;应严格执行校园出入管理规定,严禁未经批准人员进入实验室。
实验中心办公室:实验楼D5-304,联系电话:0591-22867977,18106027001,电子邮箱:syzx@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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