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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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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发表时间:2026-11-04    作者:童颖娴    浏览量:10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6〕36号

  

关于遴选《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帮扶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科学做好职业规划,进一步充实《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师资力量,推动师资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公开遴选该课程授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人数

(一)范围:学院全体教职工、校外行业专家及实务骨干

(二)名额:20人

二、遴选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校内教师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能够准确宣讲就业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记录。

2.热衷“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学习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理论、方法,深入指导学生就业。具备良好课堂表达、组织互动能力,能够开展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教学。

3.熟悉大学生生涯规划、求职面试辅导、考研升学、基层就业、就业权益保护、就业安全等相关业务;了解行业人才需求、就业市场形势。

4.能够保障授课、咨询、培训、赛事指导等工作时间,服从学院教学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师资培训、听课评课、教研活动。

5.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同等条件下,持有国家职业指导师、GCDF、BCC、生涯教练等专业资质;有职业规划大赛、就业创业赛事指导经验;长期从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毕业班辅导员等优先考虑。

(二)校外教师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恪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认同学校育人理念,规范开展教学工作。

2.具有相关行业或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国企或优质民企人力资源负责人、行业技术骨干、优秀校友、人力资源行业资深从业者、生涯教育专家等。

3.擅长简历面试、岗位能力、职场素养、考研、考公考编等专项指导,表达沟通良好。

4.能够保障授课、咨询、培训、赛事指导等工作时间,服从教务部、学生事务部统一调度,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师资培训、听课评课、教研活动。

5.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持有国家职业指导师、GCDF、BCC、生涯教练等专业资质;有职业规划大赛、就业创业赛事指导经验;具备企业人力资源、行业实践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考虑。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人员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学生事务部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张浩章。

(二)由学生事务部牵头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共同开展遴选面试。

(三)参加面试人员须准备45分钟完整教案和10分钟片段教学。

四、管理与考核

(一)《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纳入全院就业指导师资库,根据教学安排承担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就业咨询、赛事指导等相关工作。授课教师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院现有规定执行。

(二)优先选拔授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报名表》附件.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6年11月4日